網站維護管理規範

 

非常歡迎您光臨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養生東台灣資訊網(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有效管理本網站資料,並建立資料維護機制,以確保上網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特訂定本網站維護管理規範,請您詳閱下列內容:

一、 本分署為有效管理本網站資料,並建立資料維護機制,以確保上網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特訂定本規範。

二、 本規範所稱之網站資料以建置於本計畫委辦單位之網際網路伺服主機上之資料為限,至各單位因業務需要自行架設或連結網路伺服器者不在本規範內。

三、 本計畫網站網頁資料維護分工原則:

(一)本計畫所設置之網站乃指派專人管理,對於網頁資料及表格內容應經常檢視,資料新增或異動時應依照作業程序辦理,並隨時保持最新資料,以免提供過期或錯誤資訊。

(二)資料提供:由本計畫專人負責原始資料之蒐集、更新及彙整,並有關網頁製作完成後之檢視與校對。

(三)網頁製作單位:負責網頁之製作及上網。

(四)本計畫之宣導事項、相關活動或新聞稿等資料上稿作業,依本計畫權責單位簽准後,建置於本計畫網站「最新資訊」、「活動訊息」或「電子報」內容等相關項下上網,並負責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上網期限)。

四、 資料上∕下網之作業:

(一)資料提供: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原始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蒐集、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供製作網頁之用。

(二)網頁內容更新: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更新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供製作網頁之用;另欲刪除資料,辦理下網作業時亦同。

(三)網頁製作:新增網頁由網頁製作單位負責製作或委外辦理。

(四)資料校對:網頁內容由資料提供單位線上檢視或列印校對。

(五)網頁上∕下網:網頁內容經檢視、校對無誤後由本計畫執行單位上網;下網時亦同。